1.党的十九大对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
2.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民族是中国56个民族的总称,是在长期历史演进中形成的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其中大陆总人口133281万(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5。(来源:国家民委办公厅研究室编《民委干部必备常识摘编》P1)
“多元”指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是多元的,“一体”指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体。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几千年的历史演进,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阐释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内涵及其内在逻辑关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多次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特征,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强大精神纽带和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
在我国5000多年文明发展史上,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以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为基本内涵的中华民族精神,最终形成了今天的56个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特别是1840年鸦片战争后,我国各族人民在血与火的共同抗争中,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中华民族”成为各民族普遍认同的概念和归属,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初步形成的标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族共同缔造新中国,永远结束了“一盘散沙”、任人宰割的历史,开启了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这一进程中实现了历史性升华并不断巩固强化。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自觉肩负起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即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伟大号召,前所未有地激发了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重大论断,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民族工作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成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举,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中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目前,全国共建立了156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旗)。
《宪法》第四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着重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团结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的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我国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自治区戴了某个民族的“帽子”,是要这个民族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在自治地方,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共同建设各项事业,共享建设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
5.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2015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指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