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坚持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及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公开的原则,在全院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学院通过前期宣传、个人自愿申请、院系认定、结果公示四个工作程序。在认定工作中,学院高年级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建评议小组,对班级内同学上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认定参照“四六”工作法进行,认定结果在全班公示并签字确认;另外,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院系评议小组统一认定。在院系领导老师的指导及各班级的积极努力下,学院初步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评议小组名单在全院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学院做到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以防学生敏感信息泄露。此外,学院也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电话:0371—86159153,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本次认定工作的客观、准确。待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通过学院多个部门的共同配合,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在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学院也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传承优秀的工作方法,不忘资助工作初心,确保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安心学习。